【劉志原╱台北報導】擁有32D好身材的女模曾子芸,2008年10月見林姓女子在網路上發表「請大家小心...」為題,暗指某經紀公司王姓負責人好色、大騙子等語,曾子芸在自己的「無名小站」部落格分享這篇文章的連結,遭王男求償100萬元,台北地院判曾女賠償王男2萬元;仍可上訴。
法官認為,曾女未經查證,即分享他人所寫的不實文章,網友從曾女網站的「延伸閱讀」項目,即可點閱貶抑王男的文章,但文章並非曾女所寫,她目的是想提醒有意從事模特兒女性保護自身安全,因疏失而損及王男名譽,並非惡意攻擊他人,判她賠2萬元;刑事部分曾女已遭判拘役30天,可易科罰金3萬元,緩刑3年確定。
【更多新聞,請看《蘋果陪審團》粉絲團】
法官認為,曾女未經查證,即分享他人所寫的不實文章,網友從曾女網站的「延伸閱讀」項目,即可點閱貶抑王男的文章,但文章並非曾女所寫,她目的是想提醒有意從事模特兒女性保護自身安全,因疏失而損及王男名譽,並非惡意攻擊他人,判她賠2萬元;刑事部分曾女已遭判拘役30天,可易科罰金3萬元,緩刑3年確定。
【更多新聞,請看《蘋果陪審團》粉絲團】
曾子芸分享文章挨告。資料照片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